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LNDX-ZB26-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9155万元,招标人为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X-ZB26-004
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9155.00元
最高限价:299155.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
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邮箱
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