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银理财2026-2028年度理财业务和公募理财产品、特定专项检查服务外部审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浙银理财2026-2028年度理财业务和公募理财产品、特定专项检查服务外部审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顶目名称:浙银理财2026-2028年度理财业务和公募理财产品、特定专项检查服务外部审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81FW⁰03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数量单位说明浙银理财2026-2028年度理财业务和公募理财产品、特定专项检查服务外部审计采购1项本项目中标1家供应商项目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所),须提供总公司(总所)授权】,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招标人集中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
【注: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若材料有误,则以开标当日现场核查为准】;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招标活动;
5.提供投标人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分所参与,可提供总所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注:需提供承诺函)
(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以上的;
(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7)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
注:会计师事务所因同一审计项目或处罚决定同时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按一次计算。近24个月或36个月是指同时满足以投标截止日期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日期或有权机构决定日期向前推算的时限。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
2.获取时间段: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00(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