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K - 202610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亿元,招标人为南阳中能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002)第二标段; (003)第三标段; (004)第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002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003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004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致电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七、其他
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受南阳中能热力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智慧清洁能源分布式冷热联供项目
2. 项目地点:南阳市
3. 项目编号:HNRK-20261060
4.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采用供热专用新型隔热材料及隔热技术,主要采用加热模块、空气源、水源、容电、工业余热等热能,规划建设“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清洁能源站88座,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工商业(商场、办公楼等)内供热管道229千米,社区居民户用能源站热源实现改造20000户。工艺技术:电加热-储热-蓄能循环,主要设备:加热模块、换热器、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循环泵、冷凝器、PLC控制系统等等。
5. 招标范围:第一、二标段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直至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第三标段为一标段施工及缺陷修复全过程监理服务;第四标段为二标段施工及缺陷修复全过程监理服务。
6. 计划工期:第一、二标段:自招标人进场之日起730日历天;第三、四标段:随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满结束。
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第一、二标段为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标段,第三、四标段为监理标段。本项目预算金额10亿元,第一标段施工预算金额约为8亿元,第二标段施工预算金额约为2亿元,第三标段监理预算金额约为450万元,第四标段监理预算金额约为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EPC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其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其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其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 投标人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8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9 12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第三、四监理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以来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 12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手机号、联系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文件费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致电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4.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