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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智慧档案中心设计施工EPC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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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智慧档案中心设计施工EPC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智慧档案中心设计施工EPC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1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智慧档案中心设计施工EPC项目(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BFGZ5134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GZ51343

2.5建设地点:合肥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合肥创新院2号楼10层

2.6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334.80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188.36万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智慧档案中心设计施工EPC项目(二次),位于合肥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合肥创新院2号楼10层,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334.8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档案库房、保密室、机房、调阅室、展厅、消杀除霉间、数字化加工间及配套办公辅助用房。主要施工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管路及桥架)、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管路及土建)、电气工程、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拆除及零星工程等。本工程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结构加固设计、消防专项审查、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档案行业专项审批配合、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业绩须包含结构加固施工内容。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设计资质要求;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3.1.1(3)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承担结构补强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3.1.1(3)中特种工程(结构补强)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业绩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30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0时30分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