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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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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选取1家投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范围:本招

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公告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标准获取方式: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BOC-SY2025HW19文件编号:YCZB2026L120

三 、项目情况:(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选取1家投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医科大学银校合作第四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本项目预算金额:

3100000.00元(含税)。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产品送达校方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3100000.00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续签管理:】

【续签管理:】□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

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

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

4.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价格(40%)、商务(10%)、技术(40%)、服务(10%)等(若 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5.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投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终止项目。

四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份类似项目案例。

注:案例须提供服务合同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若提供的合同缺失以上信息导致无法 判定的,视为合同无效)。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屋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 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 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

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

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 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智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 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 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  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 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 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17:00止,每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投 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线上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招标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2.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