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临港金悦大厦员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临港金悦大厦员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15:57:42
采购人采购方式所在地区品类金融机构发布公开招标全国服务标签交通银行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临港金悦大厦员工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613-266031366158,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临港金悦大厦员工食堂外包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日常供餐、接待用餐、运营管理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餐饮任务。运营模式为招标人负责监管并实行菜品限价定量管理,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需另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上海市分行)、禁用(全行级/上海市分行)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10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30日16时00分止。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