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X20261014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80 万元,招标人为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提高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 1 名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山市小榄镇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验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年10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登记。凭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③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山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