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谈判,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_
1.2采购人: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公司自筹。
1.4项目概况:为公司《某房屋委托运营合同》专项诉讼乙方欠付的场地占用费、违约金、房屋空置期损失费等相关服务,谈判控制价为:16851.88元(含税),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专项诉讼乙方欠付的场地占用费、违约金、房屋空置期损失费等相关服务
2.2服务期限:本次代理事项包括一审、二审(如有)。
2.3服务地点:成都温江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谈判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2.5代理模式:半风险代理(代理费=基础代理费+风险提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均可),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5年度经司法局考核合格;
(2)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5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③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类似业绩要求:I。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负责人应持有A类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10年及以上(以初次取得执业证书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1。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谈判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_(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谈判采购文件领取表》至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预计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0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成都市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