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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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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TPSTIC-2026-S2-005(GXTC-A1-2688002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但不限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管理建议书、偿付能力报表审计、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审核、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审核及管理建议书、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审核、保险业监管费审核、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审核、非寿险业务精算准备金审计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深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深圳市

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太平科技保险2026-202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第二次)1.2招标编号:CP-TPSTIC-2026-S2-005(GXD-C-A1-26880027)

1.3采购项目:为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但不限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管理建议书、偿付能力报表审计、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审核、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审核及管理建议书、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审核、保险业监管费审核、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审核、非寿险业务精算准备金审计等服务。1.4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全税价)

1.4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价)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2.1.1服务内容

(1)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访谈测试,出具《管理建议书》;

(3)对年度偿付能力报表、偿付能力压力测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保险业监管费报告单、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进行审计/审核,分别出具专项审计/审核报告及管理建议书;(4)出具年度准备金审计意见或独立评估意见;

(5)提供会计政策咨询、税务咨询、培训等增值服务。2.2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即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涵盖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2.3服务地点:杭州市

2.4中标人数量:选取1家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满3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可延续转制前经营年限计算存续时长。(由投标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复印件;近3年(36个月)内的职业记录;涉及企业体制改制的,须同步提供改制批复文件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清晰体现改制前后主体延续关系及完整经营年限,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由投标人提供近3年执业质量自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可附相关优秀执业证明、过往审计项目履约评价材料,自行承诺具备对应审计风险承担能力,承诺书及其证明评价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曾被列入已经移出的除外),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

列入已经移出的除外),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在有效期限内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其中:a.总公司存在上述情况的,其分支机构投标受限制;分支机构存在上述情况的,其总公司

a.总公司存在上述情况的,其分支机构投标受限制;分支机构存在上述情况的,其总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投标不受限制;b.招标人所在地、项目实施所在地和招标实施地其中之一处于政府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的地域范围的投标资格视为无效。(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5投标人须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投标人须提供专项保密承诺书,明确承诺严格保守项目商业秘密、守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近3年无泄密不良记录、无保密违规处罚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30人,提供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的需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人员任职信息(查询网址:https://www.cicpa.org.cn/);

3.7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财产保险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业绩案例,须提供业绩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务约定书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封面、项目内容、服务期、双方盖章页),业绩案例时间以“服务期时间”为准,如未约定具体时间,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8审计项目经理、现场审计主审人员须具备财产保险行业审计相关从业经验,提供合同、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须具备IFRS17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投标人有可投入本项目的持有精算师资格证书的精算师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财险/非寿险方向至少1人),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9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

(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

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7)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

(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

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

注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次数要按总所和分所受罚次数合并计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受到行政处罚的,以较重行政处罚为准,并按一次计算。会计师事务所因同一审计项目或处罚决定同时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按一次计算。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截图(1)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中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中查询失信记录。

3.10投标人需为注册太平云采平台的供应商。请访问招标人门户网站(https://EPS.cntaiping.com/),办理注册手续。需在太平云平台系统登录后【系统管理】→【信息维护】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按项目出售

4.4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4.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4.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4.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市

4.5.5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为不满足投标文件形式审查要求,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4.5.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5.7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