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信息发布)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2026招标公告信息发布)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TZHB-2026-42(FW))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污水转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HB-2026-42(FW);
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污水转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6.5万元;
4.最高限价:26.5万元;
5.采购需求:污水转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6.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人身份证明书(证明书应附法人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退不换。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