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TH-2026-1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海新区供热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房产供热业务部2026-2027年度锅炉房及供热站自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0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7.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扫描件和付款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付款备注:项目简称(项目编号)+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