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公告】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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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DJSZX-2026-4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数字科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日实施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为原厂商直接投标,须提供原厂商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厂家授权书(授权文件内需包含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供货物为生产厂商正品设备,杜绝库存机、串货、贴牌等非正规渠道产品参与本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8、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因不实陈述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还)。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二)服务地点:天津。
(三)项目背景: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投标人应提供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存储设备、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相关配套产品,并完成安装部署、系统配置、联调测试及技术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具备视频预览、录像存储、录像回放、智能分析、权限管理、报警联动及集中管理等功能,满足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营需求。
(四)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约一个月内投标人完成合同内全部设备及材料供货,并完成设备安装部署、系统调试。
投标人在满足验收条件后,应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项日整体建设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个月联合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在满足验收条件后,应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及完整项目交付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以签署合同为准)质保期:两年,自终验合格之口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数字科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日实施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为原厂商直接投标,须提供原厂商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厂家授权书(授权文件内需包含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供货物为生产厂商正品设备,杜绝库存机、串货、贴牌等非正规渠道产品参与本项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8、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因不实陈述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还)。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二)服务地点:天津。
(三)项目背景: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空港智能工厂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投标人应提供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存储设备、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相关配套产品,并完成安装部署、系统配置、联调测试及技术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具备视频预览、录像存储、录像回放、智能分析、权限管理、报警联动及集中管理等功能,满足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营需求。
(四)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约一个月内投标人完成合同内全部设备及材料供货,并完成设备安装部署、系统调试。
投标人在满足验收条件后,应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项日整体建设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个月联合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在满足验收条件后,应向招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及完整项目交付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以签署合同为准)质保期:两年,自终验合格之口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