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202601BA200171544008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71544008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8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为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本项目主要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提供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7-2028年车间生产辅助服务: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00秒---2026年10月2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
七、其他公告内容5、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5、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
(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6、最高限价:综合单价限价人民币28.20元/箱(含税,不含餐费)。
7、服务期: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8、拟中标人数量:1。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