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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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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HY-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采购条件

本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仪征市真州镇五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SHY-2026015号2、项目名称: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4、采购需求: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因经营原因决定解散并进行自行清算。为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5、预算金额:7.5万元。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5万元。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算法律服务工作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五一东园便民服务部自行清算项目法律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3)若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要求填写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并于上述时间内携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书(原件)③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前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无。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和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为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和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6、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有)。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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