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JLHXZB2026075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1.1 万元
采购需求: 长春市双阳区中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业主按照供应商服务质量续签合同,如服务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业主有权利废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6 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下午 16:00 时。
获取方式及地点: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6 年 10 月 29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