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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秀水苑物业费欠费清缴法律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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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秀水苑物业费欠费清缴法律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己由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秀水苑物业费欠费清缴法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秀水苑物业费欠费清缴法律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14506N

24采购范围:拟通过风险代理模式,清缴清水苑、秀水苑物业费欠费约494.17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人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的债权清收风险代理关业绩证明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含5年,以首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律师执业经验(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一“专项查询”(https://www.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供应商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中原

“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供应商黑名单(集团级)”(https://wev.ybtp.com/gyshmd/index.jhtml)查询。(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注:(1)前述“未被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招关要求的情形下,仍利用有

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查询截图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审现场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信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本项目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3.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时30分前

注:本项目汇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电子邮箱一致:

(3)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缴费人一致

(4)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6)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7)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

(8)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上传加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