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W-2026071-ZHSW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 1 个采购包: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分项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固定服务费 | 1项 | 3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全部合规工作办结、信托管理人追责事项办结、差额补足追偿案件(含一审、二审、执行)全部终结、甲方全部应收款项回款到位、所有本协议约定事项办结之日自动终止。 | 北京市(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所在地)。如涉及异地诉讼、财产保全、执行等事项,以实际管辖法院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准,相关差旅费用包含在律师费中,不另行支付。 | (1)投资运作合规性全面核查; | 否 |
2 | 风险代理费 | 1项 | 65.00 |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供应商响应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响应,评审、合同授予以包件为单位。
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2026071-ZHSW
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全部合规工作办结、信托管理人追责事项办结、差额补足追偿案件(含一审、二审、执行)全部终结、甲方全部应收款项回款到位、所有本协议约定事项办结之日自动终止。
3.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比选供应商必须通过下述第三条“获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比选文件
(4)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提供由国内司法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应年检合格;不存在不合格或限期整改记录(由代理机构评标当日在https://credit.acla.org.cn/上现场查询)。若供应商为分所,还应提供其总所为其开立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每家总所仅可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投标。)
(5)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1.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14点0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3.5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3.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