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云南省临沧市分公司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云南省临沧市分公司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采购方式所在地区品类标签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北京市工程人保集团
本项目人保财险云南省临沧市分公司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且(采购代理项目编号:ZZ2601919B01039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以下筒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以下筒称“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暑。现委托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筒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云南省临沧市分公司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且。
1.2采购范围:采购1家服务商,派驻保安4名、消控室值班人员2名,提供为期3年的安保秩序维护、出入管控、停车管理、消控室24小时值班、消防隐患排查等专项物业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采购预算:三年共计792000.00元(大写:柒拾玖万贰仟元整)。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真实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出具报告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分包、转包。
2.9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地点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jzbcg80@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贲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注: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遨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