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对其“武汉一厂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认证”项目实行公开询价采购。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对其“武汉一厂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认证”项目实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武汉一厂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认证
二.项目编号:DF26Z-XB-FW-01299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合同终止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五 .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供应商要求:
8 . 1 资 质 要 求 :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 营 ,有 能力完成采购项目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 ( 在 营、,在罚)状态
8.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文件中请提供《东风汽车供应商资格信息承诺函》。供应商近1年资产负债率小于100%,响应文件中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3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1个类似业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涉及保密情形或为开口合同等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以上合同金额要求。
注:
1.上述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4人员要求:供应商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
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
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 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 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milcn) 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 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九.付款方式:
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与乙方(中选人)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万元, 按现金支付。
2、项目验收完成后结算,乙方应于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上传电子发票或邮寄纸质发票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如支付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
时间内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有误, 甲方保留顺延支付的权利, 发票当月挂帐当月不付款。
十.采购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9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十二.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七.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十九.保证金: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