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关于2026招标项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XJQJ-260115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遴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3.1.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其中有信用方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遴选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J-2601158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最高限价(费率):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内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小型消防工程入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服务期限:2年; 5.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5.5 入围数量:3家 5.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其中有信用方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遴选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此方式获取遴选文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