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黄浦区数据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5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12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上海市黄浦区数据局委托,对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包含:本项目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服务,围绕八大核心服务板块开展标准化、精细化、合规化运营,全面提升黄浦区数据创新实验室运行质效、数据治理水平、创新孵化能力与产业生态能级。
(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运营服务体系落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预算金额:95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上午09:30---16:30至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报告(第2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4)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递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本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上海市。
五、开标所需携带材料
1、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并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退出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需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正本文件扫描件)(电脑光盘或U盘形式)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