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2026招标项目)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6-14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朝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范围覆盖富锋街道全部辖区,包含5个行政村(范家村、宋家村、盛家村、迎新村、双山村)、2个社区(清华园社区、阜育社区)。作业范围覆盖建成区内全部主次街路(包含以后新建成的道路)、村道、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企业商家、公共场所、绿化带、“三线一岸”(公路沿线、铁路沿线、高速路沿线、河湖两岸)、河道沟渠等。总清扫保洁面积约320万平方米,冬季清雪面积约350万平方米。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富锋街道辖区一、二、三、四级保障路段,共计36条,道路总长约51020.69米,保洁面积约2720675.7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公示模块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出具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1份)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如有)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5)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注:以上登记材料,国家法定以电子件形式代替原件的,则用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顶替原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ZB-2026-1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朝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朝阳城服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服务范围覆盖富锋街道全部辖区,包含5个行政村(范家村、宋家村、盛家村、迎新村、双山村)、2个社区(清华园社区、阜育社区)。作业范围覆盖建成区内全部主次街路(包含以后新建成的道路)、村道、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企业商家、公共场所、绿化带、“三线一岸”(公路沿线、铁路沿线、高速路沿线、河湖两岸)、河道沟渠等。总清扫保洁面积约320万平方米,冬季清雪面积约350万平方米。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富锋街道辖区一、二、三、四级保障路段,共计36条,道路总长约51020.69米,保洁面积约2720675.71平方米。 2.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富锋街道全部辖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不变,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对上年服务情况满意且同意续约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6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公示模块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出具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1份)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如有);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5)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注:以上登记材料,国家法定以电子件形式代替原件的,则用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顶替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