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ZCG2026-185-6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4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按实际
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文书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磋商当天查询为准)
1.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
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
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若
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
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
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删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
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
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需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资
质或以上,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其他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
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3磋商申请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
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08时30到2026年10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5)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资质或以上(相关
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按以上报名要求准
备好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