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医院消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化市中医院消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QS-2026-1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化市中医院消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40 万元,招标人为通化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4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化市中医院消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化市中医院消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备案;如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的上述材料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肺功能测试仪、实验室纯水机、实验室纯水机 内镜清洗工作站、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内镜专用水处理系统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