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 招标公告
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0C-00003-202601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4.7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要求如下: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开标后 3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日)在任一投标人为主题的投标证明中加盖公章。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食堂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复核。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3 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通过法院、检察院网站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权威平台审查。凡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行政处罚等记录。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得转包项目分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侵权有关的权利行为。如果有任何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非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有关关联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时已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关联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解除中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材料;串通投标;与其他方约定中标人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进行贿赂;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
投标人如采用虚假资料、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澄清的制裁发生违约的制裁,也未按前述赔偿处理将受到限制。
投标人发生分立、合并、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按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满足的,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3 日 13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七、其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七、其他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招标人)委托,就 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粮大厦分包)
二、项目编号: B0C-00003-20260100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拟对 2026-2027 年度分行本部员工餐厅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按照项目地点分为两包,第一分包中粮大厦分包,第二分包解放北路分包。每个分包独立采购、独立招标。按照分包评审确定数量,数量不限。评标按照每包由小到大顺序开展评标工作,已推荐为第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第二包的评标。每个标段(包)须满足三家有效投标人参与评标,不足三家的包(包)作流标处理。 中粮大厦分包位于友谊路 8 号中粮大厦 C 座,餐厅面积约 3400㎡,餐厅区域设有自助餐厅(1 个)、接待餐厅(1 个)、员工餐厅(大小个)、备餐间(2 个)、包房间(2 个)、操作间、面点间、粗加工间及洗碗间。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600 人,午餐就餐人数约为 900 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 100 人,预算为人民币 364.7 万元。 解放北路分包位于和平区解放北路 80 号办公区 5 号楼,餐厅面积约为 500㎡,餐厅区域设有自助餐厅(1 个)、员工餐厅(1 个)、备餐间(1 个)、操作间、面点间、粗加工间及洗碗间。解放北路分行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200 人,午餐就餐人数约为 700 人,预算为人民币 123.1 万元。 采购人无偿提供厨房场地和厨具设备设施,一次性餐具及食材管理所需的正常使用的厨房设备,并提供餐厅运行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保障。采购人专人负责外包项目劳务人员管理,并接受“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方式。供应商应负责厨房设备文明使用,合同到期需交还厨房原有设备并移交采购人。供应商负责食材采购管理、卫生防疫、食材验收、食材保管、负责每日早、中、晚餐食品的制作,临时性接待餐及集中采购时所需的餐食制作、餐具清洗、餐厅环境卫生、餐厅设备维护、现场服务等。不包含为中粮大厦分包,具体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段划分:共分为 2 个标包,本包为中粮大厦分包 响应最高限价: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 家 服务期限:不超过 10 个月,至 2027 年 8 月 23 日止,以合同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标包限价:364.7 万元(含增值税) 质量等级:本次采购有效期暂定为 3 年,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中标人须按新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标人的《服务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最终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应按规范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 3 家,否则本项目废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1 名候选子合同的供应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基本要求如下: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开标后 3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日)在任一投标人为主题的投标证明中加盖公章。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食堂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复核。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3 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通过法院、检察院网站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权威平台审查。凡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行政处罚等记录。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附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得转包项目分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侵权有关的权利行为。如果有任何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非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有关关联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时已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关联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解除中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材料;串通投标;与其他方约定中标人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进行贿赂;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
投标人如采用虚假资料、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澄清的制裁发生违约的制裁,也未按前述赔偿处理将受到限制。
投标人发生分立、合并、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按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满足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 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