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征集(第三次)协议入围采购公告
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征集(第三次)协议入围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征集(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XJR-KJXY-001(3)
2、项目名称: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征集(第三次)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规模:年材料费用约100万元(该金额为估算参考值,不作为承诺采购量,具体以实际维修需求为准。)
5、采购内容: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及直管公房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征集(第三次)。
6、入库原则:入围供应商数量最高不超过10家。
7、服务期: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
提供佐证材料]
4.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不允许分包、转包[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具备同类材料供应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合同、采购合同等)。
四、获取征集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25日至2026年10月7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线下评标。
5.2递交及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8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征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