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2028年法律服务补充采购(智联、能源、渝中、涪陵、永川、黔 江)项目(ZH)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8年法律服务补充采购(智联、能源、渝中、涪陵、永川、黔
江)项目(ZH)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8年法律服务补充采购(智联、能源、渝中、涪陵、永川、黔江)项目(ZH)第二次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2028年法律服务补充采购(智联、能源、渝中、涪陵、永川、
黔江)项目(ZH)第二次(项目编号:TC269D0M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
司重庆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预算总金额89.17万元(含税),税率按6%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人填报为
准,最终金额以实际执行为准。
预估采购
预估采购
备注
服务内容
含税预估
预估数量
规模(不
服务区域
单价
规模(含
含税)
税)
智联、能源、
常年法律
1.125万
20个月
21.226 万
22,50万
在该项服务预估单价的基础
服务
元
元
渝中、涪陵、
上填报折扣
元/月
永川、黔江
1、按照《重庆市律师服务
收费指导标准》中的收费方
式,取最低值为基数进行折
专项法律
66.67万
1项
62.893万
66.67万
不分区域
扣,其中,律师函以1000
服务
元
元
元
元/份为基数进行折扣。
2、二审或再审诉讼服务律
师费在一审报价折扣收费的
基础上再报综合折扣。
1.5采购项目概况:乙方为甲方及下属分公司(含两翼)提供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及常规法律事务支撑服务,专项法律事务(包括诉讼案件代理及非诉讼业务办理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
本项目合同及服务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口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口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常年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含律师函]、诉讼服务二审或再审”最高限价综合折扣均
为[100.00%],任一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5月31日。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
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
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4驻点律师配备:驻点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
及以上。
注:
(1)提供驻点律师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扫描件,律师执业证至少须体现
2023年度至2025年度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
(2)提供驻点律师2026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
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3.5类似业绩: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首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法律服务类似业绩,且
必须同时满足①和②
①法律顾问类合同至少1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②诉讼类(民事类)胜诉(含调解)至少1例。胜诉(含调解)标准为:代理方所有诉讼请求在判决中得以主
张或者对方所有诉讼请求在判决书中被驳回未得到主张。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前述“①法律顾问类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a和b:
a.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
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有);
2
b.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
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
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
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目期须在合同签订后,本项目首次
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前。
注: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
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
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
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2)前述“②诉讼类(民事类)胜诉(含调解)”业绩材料: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不含通讯欠费追讨、物业费
催讨、信用卡追讨、水电费追讨类案件。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
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
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供应商分级为
D级: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供应
商分级为D级。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
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7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
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
其参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
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4日14时00分至2026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