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国产蓄电池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国产蓄电池供应商入围资格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国产蓄电池供应商入围资格公
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010001879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需求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标的
物共计45个品种,24个月预估采购数量8070台。
具体采购清单明细如下:
24个月预估
序号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需求单位
备注
采购数量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蓄电池45个品种
KUA
8070
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
子公司
注:1.标的物采购品种及数量仅为预估参考,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实际供货份额,
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有效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2.在中标有效期内,当出现超出标的物范围的同类产品(含配套件)需求计划时,
招标人可采取与中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或询比价等采购方式,以确定合同价格、数量及供货方。
中标人的本次投标报价将作为参加招标人后续采购活动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2.2交货期:接到订单后15日内交清合同批次货物及签约数量。
2.3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运输、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具体
付款方式,存在偏离的应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明;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预付款,投标
人提出预付款要求或变相要求预付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于60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
票并交付招标人(一票结算)。若中标人逾期开票,招标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因中标人迟
延开票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招标人完成账务挂账后支付相应货款,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三)寄售、框架管理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结果或在后续采购活动中,对中标产品全
部或部分纳入超市寄售或框架协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进行选
用,招标人按照每月实际消耗作为结算数量,并按实际领用结算总金额(净价)的1%或寄
售合同约定收取仓储服务费。
2.5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标的物报价明细表(附件)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
逐项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对系列产品的报价应具有规律性、系列性和科学性,如出现报价无序、报
价混乱或明显违背常理等情形,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为落地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指导、售后服务、
增值税税费(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四)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不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
得因价格上涨、产品升级、型号停产等原因拒绝供货,若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供货
视为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拒绝其参加招标人
下次组织的同类招标活动
2.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要求蓄电池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锂离子蓄电池质保不少于5年,铅
酸蓄电池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因产品制造缺陷产生故障,中标人免费维修更换,投标
人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原厂质保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
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7X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响应不大于4小时,必要时派员到
现场处置,免费处理产品制造缺陷引发故障,免费更换同型号电池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非
产品质量问题除外。质保期内定期上门巡检并提交检测报告;负责故障更换废旧电池的危废
回收处置;免费提供运维培训与长期技术咨询;质保期满后保障长期原厂备件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
时具备招标货物的实际生产制造及履约供货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
注册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二)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
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三)投标产品为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的,分别提供CMA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型式试验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产品符合对应国标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间商投标。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以来不少于5份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
描件为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名称、开票日期、价税合计金额及与本次采购
货物相关信息等核心票据要素不得遮挡)。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信息。招标人
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
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00时止(北
京时间,下同)下载
5.6本项目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需要办理CA证书才能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