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
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
(招标编号:SDAF-ZBDL-262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费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9.004693 万元,招标人为费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费县人民医院泉子山院区锅炉房燃气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
四、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六、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并逐页加盖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费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