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LSH-2026-00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南阳市, 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 万元,招标人为方城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在成交后及时办理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购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和本项目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制作 PDF 格式的文件发送。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采购人拟就下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LSH-2026-0029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 元/月
采购需求
5.1 采购范围:方城县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委托加工及管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一年
5.3 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服务地点:方城县人民法院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在成交后及时办理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涉及到的所有证书均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购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和本项目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制作 PDF 格式的文件发送。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交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现场递交):
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5:00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5:00 (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
联系人: 钱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