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起底清查专项服务项目
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起底清查专项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起底清查专项服务项日
2、项目编号:QT304526094508
3、招标内容:为巴能集团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企业、分支机构及管理的项目公司,实行全口径、穿透式清查,覆盖企业占
有、使用、控制的全部资产,统一清查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服务包含资产核查盘点、价值重佔、系统填报、报告编制、整改方案撰写、
全过程配合复核及配套久其资产清查系统填报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宗中标人数量,确定1名中标人
6、成果交付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产清查分户报告、汇总专项报告、整改方案及相关要求的附件、数据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将清
查结果按要求录入久其资产清查系统等,并按照要求加盖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印章,满足招标人及巴彦淖尔市国资委要求及
复核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竟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8、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及下属各级全资、挖股、实际控制子企业、分支机构及管理的项目公司所在地。
9、最高限价:6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本项评审内容将对联合体各方
成员进行评审)。注: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需对土地、房产、股权及大型设备的核心资产进行专项价值评估,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具有省级及财政厅出具的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应的以上资质,所提供资质必须与联合体协议分工工作内容相对应,
各联合体成员所提供资质须包含以上所有资质
4、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江时间为准)至少承扣过1项同类资产起底清查或清产核资业绩(单项合同全额65万元
及以上)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内容,该业绩不予认可。
5、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要求:项目实施期间,进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8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
会计师资格和资产评估师资格;拟派团队其它人员中须配备资产评估师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范围为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缴费月份,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拟派人员为总公司委派至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委派证明及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6、信用记录要求(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信誉及合规承诺(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财产未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自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行业协会作出的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承接审计业务的处罚;不存在
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重大诉讼、仲裁
注:招标人有权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等
渠道进行核验,如发现承诺不实,按虚假投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益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为本次审计范围内单位提供代账、内控咨询、造价咨询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服务
(4)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全程驻场服务。人员进场5日内,招标人将进行团队成员资质核验(包含人员身份
信息、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项目实施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得更换团队成员;确有必要更换的,须事先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资质条件及同类项目
从业经验均不得低于原团队成员标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日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9:3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