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CG[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9236.20元,招标人为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本单位西门楼中间连廊区域,该区域原设计为建筑消防通道及设备夹层。为满足单位人员就餐配套需求,优化建筑空间使用效率,拟对该连廊区域进行整体功能改建,将原消防通道空间调整为职工食堂使用,并同步完成建筑结构、消防、水电及厨房配套的适配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水施、电气、排烟、低压配电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建筑业”并按本磋商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CJCG[2026]013
项目名称: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预算金额:859236.2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标的: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
单位:项
数量:1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建筑业”并按本磋商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丁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期间(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0元。
4.参加本项目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应注明“石化区西门办公区厨房食堂改造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响应)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30-10: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00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