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YGC-2026-1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 税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具体采购 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新成 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大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 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4.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11月05 日至202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 午15:00-17:00。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 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25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以上资料均需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同上。竞争性磋 商文件收费300元。
五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六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