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77-F260916-3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聊城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聊城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002)包二:聊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聊城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司法行政机关合法登记并存续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没有被吊销、停业整改、异常经营的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3年内,律所及拟派驻服务律师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
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6.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7.具备独立承接本项目全部法律服务的能力,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002包二:聊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司法行政机关合法登记并存续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没有被吊销、停业整改、异常经营的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3年内,律所及拟派驻服务律师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
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6.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7.具备独立承接本项目全部法律服务的能力,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0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并备案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直接获取地点:正信办公楼A座一楼财务结算处;2)电汇方式:请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及投报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采购资料的电子邮箱、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将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bjzbcg80@163.com;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逾期获取者不予按收,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七、其他
1.本项目预算金额:包一:16万元,包二:20万元;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但配备人员不得交叉,如有交叉所有包均按无效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