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上海虹桥艺术中心委托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资讯=上海虹桥艺术中心委托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SCC/B26212-FW(2026)0121-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虹桥艺术中心委托经营权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委托方全权委托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委托方的经营管理目标和要求开展艺术中心经营管理,自负盈亏。详见采购文
件第四章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虹桥艺术中心委托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虹桥艺术中心委托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3供应商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
所需审核资料如下: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