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GK-2026100775)
项⽬所在地区:天津市
⼀、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已由项⽬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资⾦来源为其他
资⾦/,招标⼈为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本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式为公开招标。
⼆、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
范围:本招标项⽬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
三、投标⼈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三中⼼医院分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的投标⼈资格能⼒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
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专⻔⾯向中⼩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
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企业以投标⼈填写的《中⼩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企业提交的《中⼩企业
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企业划分标准规
定》如实填写,残疾⼈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填写的
《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
据投标⽂件提交截⽌时间前“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进⾏打印存档。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或⺠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
或基⾦会法⼈登记证书或⾃然⼈的⾝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须提供⾏政主管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内容:HWO1医疗废物)(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件递交截⽌前六个
⽉以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声明加盖公
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今任意⼀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资⾦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件;新成⽴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提供开标截⽌⽇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并加盖公章(截⾄开标⽇成⽴不⾜3年
的投标⼈可提供⾃成⽴以来⽆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6)本项⽬专⻔⾯向中⼩企业采购,投标⼈须为中型、⼩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招标⽂件中明确的⾏业提供《中
⼩企业声明函》或投标⼈为残疾⼈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投标⼈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7)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公章。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30⽇09时00分到2026年11⽉06⽇17时00分
⽂件售价500元,⼀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件的递交
递交截⽌时间:2026年11⽉20⽇10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