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剩余物高效粉碎与制粒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林间剩余物高效粉碎与制粒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LYJ-ENMY2026102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的委托,对林间剩余物高效粉碎与制粒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
迎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林间剩余物高效粉碎与制粒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2.2采购内容:建立建成林间剩余物粉碎制粒技术示范生产线1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额度:110万元控制价:110万元
2.4合同展行期限(供货期):具体供货及验收时间等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5保修期限要求:验收合格后1年
2.6合同履行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十八站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展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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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5.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0日09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