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202605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ZJGJ-2026059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拟采购新能源公共汽车车辆200台(8.5米公交车辆140台,12米公交车辆60台)
最高投标限价:8.5米车辆92万元/辆,12米车辆123万元/辆
供货地点:长春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供货期:8.5米车辆2026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12米车辆2027年1月30日之前交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此项目的供货
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
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行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