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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招标公告: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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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广西

内容:

项目概况

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库入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LC202631023-LB

项目名称: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库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无固定预算金额,根据每次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和预算,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结算。

最高磋商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各类律师代理服务费的最高单价》,供应商的单项磋商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6家,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为来宾农商银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代理诉讼(含执行)、仲裁案件或破产案件的法律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合同履约地点: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备注: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且通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年审检查。同一律所的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磋商,同时参与磋商的,均无效;每个总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所前来磋商,未经授权或授权多个分所的均视为无效。如以分所名义磋商,须出具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选聘前3年内律所及服务团队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纪律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供应商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供应商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六)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由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报名费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时,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磋商文件,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本项目不提供邮寄等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人民币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来宾市。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广西来宾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来宾+GXKLC202631023-LB”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