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0667-261JIBEP9087/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67-261JIBEP9087/01
2、项目名称: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7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7万元(响应报价高于此价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03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将领购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和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纸质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购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加盖公章)(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介绍信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1月09日14:30(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