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0434FW0024-006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6.78万元,招标人为凤城嘉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城市充电系统与停车场建设及运营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服务·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服务·监理·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管能力;
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含)或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6时30分。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 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4.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范围: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场地20年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项目占地面积35144平方米,共计62处,含公共点位17处、机关事业单位点位24处、乡镇点位21处。在经营权转让的国有土地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70台(497个枪)及新增经营车位1351个(包含充电桩车位497个),其中: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105台(210个枪)、7kW充电基础设施243台(243个枪)、客车充电桩2台(4个枪)、货车/重卡充电桩20台(40个枪),场地平整硬化(部分围墙建设)、信控照明、给排水(停车场)、标线标牌、配套电力增容变压器、变配电系统、10KV电力外线、监控系统、配套消防设施、配套附属设施、停车收费系统等监理。
预算金额:116.78万元。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