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CT2026102624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区域现场支撑专项法律服务、现场办公支撑服务、一般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8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青岛市分公司2026年-2028年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区域现场支撑专项法律服务、现场办公支撑服务、一般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专项代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2.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8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7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含税预算183.3962万元,含税预算194.40万元,税率按照6%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注:
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可以体现考核年度2025年结果为合格且加盖司法局专用章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扫描件。
②如为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1名具有合法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前一天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法律诉讼代理类或法律现场协调服务类业绩。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00至2026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5.3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