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红寺堡区昌隆1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招标公告:红寺堡区昌隆1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省份:北京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昌隆1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昌隆新能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昌隆新能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昌隆1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
2.1.2项目编号:MGSZB2026-1018
2.1.3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2.1.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拟新建1座100MW/400MWh储能电站,选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与液冷冷却方案。全站共设置80座5MWh集装箱式电池舱、40座2.5MW储能升压舱,划分为4个35kV储能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容量25MW/100MWh;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系统,主变压器容量为1×10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自冷型),电压等级115±8×1.25%/37kV。110kV侧出线1回,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侧出线4回,采用单母线接线;配置1×(±2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配套外送线路接入系统,储能电站通过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鲁家窑330kV变电站110kV侧,导线型号为LGJ-300/25型钢芯铝绞线。项目建成后由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统一调度,主要承担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无功支撑、快速频率响应等电网服务功能;包含站区综合楼、库房、消防水泵房、危废暂存间等生活生产辅助建筑,以及进站道路、场地平整、防雷接地、给排水、暖通、通信监控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2.1.5计划工期:
一标段:有效工期365天,在履约过程中,如因变更设计、不可抗拒(连续暴雨(雪)天、停电)的因素,经业主确认后延长工期。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相关部门审批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1.6质量标准:
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监理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为红寺堡区昌隆1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含送出线路、升压站、所有土建新建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试验调试、安装(含送出线路);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含送出线路);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测、并网、试运、培训、协助取得所有相关手续及要件、协助手续跑办及协助沟通协调(含项目建设、并网手续、转商运手续办理等)、工程所有阶段的各类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消缺、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验收标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并网转商运的必要工作(以国家、电网现行规范为限)均包含在内,即便在以上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投产运行、竣工验收所必需的,仍须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二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标段:(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其他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主要人员要求:
一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注: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6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申请人。】(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联合体各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6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全体成员总数≤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报名资料:一标段: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扫描件;二标段: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扫描件。
4.3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