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电客车架修实施项目辅助专项相关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电客车架修实施项目辅助专项相关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电客车架修实施项目辅助专项相关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4.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 19 列 6 编组 B2 型电客车。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一;(002) 标段二;(003) 标段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全部服务、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服务商;
企业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五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所投标段轨道客车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解散清算、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全部服务、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服务商;
企业业绩: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五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所投标段轨道客车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解散清算、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全部服务、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服务商;
企业业绩: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五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所投标段轨道客车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解散清算、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2026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地址:北京市,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没有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并逐页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有效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按标段分别提供上述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