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6年度通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莲花山北站至东湖站站区间路基、明挖段长春66kV九东甲乙线149-166号杆塔、66kV联络线162
2026年:2026年度通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莲花山北站至东湖站站区间路基、明挖段长春66kV九东甲乙线149-166号杆塔、66kV联络线162
省份:吉林
时间:2026-10-22
内容:
招标编号:BTZB-GCSG-2601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莲花山北站至东湖站区间路基、明挖段长春66kV九东甲乙线149-166号杆塔、66kV联络线162号-171号杆塔迁改工程、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西营城停车场220kV九牵甲乙线电力迁改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莲花山北站至东湖站区间路基、明挖段长春66kV九东甲乙线149-166号杆塔、66kV联络线162号-171号杆塔迁改工程,新建及改造66kV线路共2条,合计6.8千米,主要建设钢管杆、铁塔塔基65座。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西营城停车场220kV九牵甲乙线电力迁改工程合计线路2千米。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莲花山北站至东湖站区间路基、明挖段长春66kV九东甲乙线149-166号杆塔、66kV联络线162号-171号杆塔迁改工程、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西营城停车场220kV九牵甲乙线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送电、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独立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如有)结束为止,计划期限2026年12月30日至2029年06月30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1,549,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并担任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项目总监。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2人及以上,其中电力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1人。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无连续亏损。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公章)。
3.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81590765
邮 箱:lil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