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昭储13-03号地块合作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昭储13-03号地块合作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昭储13-03号地块合作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人为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选聘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资源、资产经营合作方,共同盘活公司名下昭储13-03号地块。根据市国资委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需聘请
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合作方开展法律尽调、对合作协议文本审核、对涉及的担保方(若有)开
展延伸尽调等工作,确保合作方资质、实力满足合作要求,合作事宜依法依规开展。
2.2采购范围:对合作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重点核查主体资格及存续合法性、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经营资质与合作事项的匹配性、重大资产权属及权利负担、重大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失信被执行情况、劳动用工等合规事项,识别合作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注: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询比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5招标规模:约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供应商具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财务状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的审计报告开展赋码核验,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备案;核验方式包含手机应用软件扫描审计报告二维码查验、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进入审计报告查验入口核查两种途径,经前述两种方式均无法查询、核实审计报告赋码备案信息的,
采购人有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开展复核,并否决该供应商的投标。
3.3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4企业信誉: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其他要求:
1、若总所或总公司无法直接参加询比,可授权其下属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加询比;若分支机构参加询比,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授权参加询比的证明文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相关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1)需提供的资料: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参加的,可不用提交)。
(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询比采购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