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MGHC-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6359.32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受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2、项目编号:NMGHC-2026-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6359.32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
2.营业执照;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4.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8.保安服务许可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MGHC-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6359.32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时00分
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受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2、项目编号:NMGHC-2026-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6359.32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
2.营业执照;
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4.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8.保安服务许可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