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监狱2026-2028年等保测评及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建阳监狱2026-2028年等保测评及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6-278
项目名称:2026-2028年等保测评及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承接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
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磋商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F、供应商没有被列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或福建省建阳监狱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针对“资格标准(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aobiaobu86@163.com)。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