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达渝、大垫)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川东(达渝、大垫)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川东(达渝、大垫)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东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川东、达渝、大垫3个公司实行以川东公司为主体、“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公司注册资本335亿元(含大垫建设项目1亿元),内设10个部门、1个代表处(大垫),下设3个管理中心(广安、邻水、达州),现有员工1049人。
公司负责南(充)广(安)、广(安)邻(水)、达(州)渝(重庆)、邻(水)垫(江)4条高速公路的营运管理,路段全长315.326公里,下辖25个收费站、4对服务区、1对停车区、1对加油站、546座桥梁、10座隧道(含特长隧道3座)。其中,G42沪蓉高速邻垫段、广邻段、南广段3条高速公路处于国家高速规划7918"网18条东西横线之一:G65包茂高速达渝段处于国家高速规划-7918"网9条南北纵线之一,是川东北通往重庆、上海、陕西的重要出川通道。
公司负责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与管理。2023年2月8日在达州市大竹县注册成立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竹至垫江高速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模式进行建设,是支撑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动沿线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2.2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川东(达渝、大垫)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二)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日常经营管理法律事务的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审查与起草、法律信息提供、参与重大会议或谈判、劳资纠纷处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风险监控、诉讼仲裁代理(另行计费)、定期上门服务(每季度一次)、网站依法治企栏目建设等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为询比人日常的法律行业的经营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并根据询比人需要为询比人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
(2)为询比人提供行政、商事法律信息以及与高速公路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
(3)根据询比人需要,参与询比人日常经营所涉的重大会议或谈判,就询比人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补救方案:
(4)协助建立并处理询比人与营销网络之间的法律关系:
(5)协助询比人正确处理劳资纠纷,提供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续约及聘用期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服务;
(6)协助询比人对同业不正当竞争者、侵权者及员工“跳槽”侵权者展开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
(7)协助对询比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
(8)总体负责制定为询比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传真函件格式、法律顾问服务登记表、受托办理法律事务交接单、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9)为询比人提供行政法律信息和政策信息,为询比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
(10)根据询比人需要在顾问期内不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的为询比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讲座。法律讲座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1)履行风险监控,对询比人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12)接受询比人委托,为询比人在中国境内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或合作项目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和政策参考意见、参与协商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风险控制;
(13)接受询比人委托,为询比人提供诉讼、仲裁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14)中选人应定期(每三月一次)为询比人提供上门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核、法律培训等;
(15)为询比人公司网站相关栏目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素材,协助建设公司网站依法治企栏目,对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解答;
(17)为询比人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提供其他所需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l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其响应。
(2)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被列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供应商,本次询比不接受其响应。
(3)供应商、高级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供应商须提交信誉承诺函)。
注:上述(1)至(2)以采购人查询响应截止日在相应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1.3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除常年法律顾问外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诉讼法律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判决书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判决书复印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承办律师。
3.1.4人员要求:
(1)委派至少3名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全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执业时间5年以上。
3.2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利害关系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木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10月23日0时0分至2026年10月28日0时0分通过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
7.响应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响应保证金。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800.00元)。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