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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中国建设银行2026年至2028年呼和浩特分行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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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2026年至2028年呼和浩特分行

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2026年至2028年呼和浩特分行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_NM260121)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2026年至2028年呼和浩特分行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主要为呼和浩特市。中标律所的案件代理工作根据案件管辖需要,在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开展代理服务。

2.3项目预算:壹仟零肆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10442100.00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招标人不对最终实际成交金额做任何承诺。

2.4招标形式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拟入选4家供应商,当出现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情况时,应符合以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为3家时入围1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为4-5时入围2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为6-7时入围3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为8及以上时入围4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小于3家则终止招标采购流程。当入围1家或2家供应商时,另备选1家供应商;当入选3家或4家供应商时,另备选2家供应商。入选2家供应商时,均分代理费预算额度;入选3家供应商时,初始代理费额度根据采购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照35%、35%、30%比例进行分配;入选4家供应商时,初始代理费额度根据采购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照30%、30%、20%、20%比例进行分配。合同期内,中标律师事务所按照“服务质量评价”和“效益评价”两大考核指标进行测评打分,其中“服务质量评价”占比40%、“效益评价”占比60%。每一年履约评价一次(详见:履约评价指标表),若中标供应商履约评价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违反框架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我行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并按排名顺位启用排名靠前的备选供应商。

2.5招标采购内容:法律纠纷代理人主要为呼和浩特分行及所辖支行的各类法律纠纷担任诉讼/仲裁代理人,代理事务具体包括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函、办理立案、保全、应诉、调查取证、出庭、申请执行;拟定、审查、修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撰写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及结案报告;协助我行进行调解、和解等;以及其他为处理法律纠纷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6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区分不同的法律服务类型,按照计量单位确定报价即费用结算标准,具体参考商品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本次律师费计费采取计件付费和按标的额比例付费两种方式。代理费支付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诉讼案件进展阶段和律师工作成果执行,不提前支付或超比例支付。

2.7服务期:呼和浩特分行将根据采购情况与入围律师事务所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年。

2.8标包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①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③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3.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3.8投标人需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及/或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1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2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场所照片及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3.13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具备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五件胜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请提供清晰可见的委托代理合同及相应判决书扫描件,此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         供应商接受案件委托后,拒绝代理或者拖延代理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中标合同,投标人、律师团队成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违反律师执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标人可向所属律师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提供承诺书)。

·         中标供应商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案件后,每半月向经办行现场反馈案件诉讼进度等情况,配合经办行处理委托案件相关事务,经办行不定期对代理律师师事务所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标准由经办行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经办行有权对考核结果落后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整代理额度或淘汰,被淘汰律师事务所不再新委托案件,招标人对被淘汰律师事务所淘汰前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可视情况解除。招标人对被淘汰律师事务所实行三年禁用规则(提供承诺书)。

·         委托代理合同解除,除法定及双方约定合同解除事由外,招标人或经办行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四年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时间以招标人或经办行向代理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发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提供承诺书)。

·         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经常面临一些突发情况(如营业机构办公场所内发生的侵权纠纷、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等),极易引发社会舆情,供应商对于突发情况,应6小时内到达经办行,与经办行进行业务沟通,提供法律支持(提供承诺书)。

·         服务过程中团队人员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应承诺为呼和浩特分行提供固定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必须更换人员,要取得呼和浩特分行书面同意,保证同等资质前提下更换既有团队人员(如律所成功入选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承诺的团队主办律师最多调整两次,同时该律师作为建行授权代理人的案件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团队成员服务期内调整比例不得高于50%。同等资质包括律师的级别、代理案件的数量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4.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电子印章,并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加密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操作。

4.4投标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投标客户端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根据网站要求进行网上应答,按网上提示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公对公网上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凡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下载成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文件的递交。

6.4解密方式:线上解密。

6.4.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 09 时 30 分。

(4)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 09 时 30 分。

(6)逾期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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